市检察院对一起公安机关提请复核案件举行公开听证
为依法保障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办案透明度,提高司法公信力,7月1日下午,新余市检察院就新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提请复核的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对刘某骗取贷款不起诉一案召开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共6人作为听证员。听证会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云主持。
听证会上,围绕争议的焦点,在主持人的主持下,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高新公安分局双方案件承办人分别阐述了各自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经过争议双方答辩、被不起诉人陈述、其他当事人发表意见后,6位听证员向承办检察官、侦查人员及其他案件当事人进行提问并发表意见。最后,6位听证员离开听证会场,在单独设立的评议室进行评议,形成了评议意见,认为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符合法律规定。
会后,听证会参与人均表示此次听证会秩序良好、程序严谨,参与人都充分发表了意见,取得了很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