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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06-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市九届人大六次

        会议文件

         

        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514日上午在新余市第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施兆荣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围绕中心,积极服务新余高质量发展

        坚持检察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努力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多更优的“检察产品”。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076人,提起公诉1663人,同比分别上升2.2%32%。起诉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强奸等犯罪345人;起诉“两抢一盗”犯罪557人;积极参与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起诉涉枪爆犯罪13人;加大打击毒品犯罪力度,起诉毒品犯罪34人;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起诉涉食品药品犯罪6人。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准逮捕涉黑恶犯罪123人,提起公诉335人,起诉包庇纵容黑恶犯罪的“保护伞”1人。两级院领导率先垂范办理扫黑除恶案件,充分发挥领导办案“头雁效应”,依法办理林智勇等一批涉黑涉恶案件。以涉嫌徇私枉法罪对司法工作人员张优敏充当“保护伞”案件立案侦查。该案是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首例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精品案件。对涉黑涉恶案件做到提前介入全覆盖、集中攻坚,开辟“绿色通道”。把“打财断血”作为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重中之重,建议公安机关查封、扣押房产29处、汽车17辆、资金460余万元。

        着力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批准逮捕金融领域犯罪53人,起诉84人,涉案资金合计为10.98亿元。加大追赃挽损,共挽回经济损失约1.15亿元,妥善办理廖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有效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围绕精准脱贫,捐赠10余万元帮助挂点扶贫村委建设。与市扶贫办公室建立国家司法救助助力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件2人,给予救助金8万元。围绕污染防治,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68人。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开展仙女湖生态保护专项监督活动。渝水区人民检察院与百丈峰林场共建生态景观林基地105亩,栽种各类树苗5000余株。

        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发挥民营企业维权工作办公室职能作用,加强与工商联合作,推进落实非公企业维权工作联系机制。更新办案理念,对涉民营企业的案件慎捕慎诉。重点加强对涉民营企业羁押必要性案件的办理,对无羁押必要的建议侦查机关变更强制措施。召开非公企业维权服务座谈会、开展“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持续深化农民工讨薪专项监督工作,帮助解决农民工实际问题5件。

        尽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犯罪43人,起诉68人,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4人,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与市教育局联合印发《关于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加强检教配合的通知》,女童保护检花团队为5485名在校教职工普及儿童防性侵知识64场,“全国志愿者之星”市检察院夏添受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作为江西检察系统唯一代表,远赴青海等地开展义务授课并参与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央视《守护明天》节目录制。全市检察机关共有39名检察官担任辖区内各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加强检校合作,共同创建法治平安校园。市检察院作为先进典型在2019年新余市未保宣传周启动仪式大会上发言,介绍经验做法。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认真做好国庆、重要节日维稳值班,确保安全。全面落实依法治市工作要求,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发出各类检察建议14件,均得到回复和采纳。望城工矿区院针对寄卖行超范围经营放贷业务并实施非法讨债的问题,向渝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促使该局关停、吊销、注销19家寄卖行,有力净化市场环境。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坚持日常接访、检察长接访、部门联合接访、信息平台接访相结合,接待群众来访246件312人,收到来信75件。把办信工作作为“民生工程”和“全院性”工作来抓,真正将“七日内程序回复”、“三个月实体答复制度”在新余检察机关落地生根见效,除匿名来信外全部予以回复,回复率达到100%。

        二、依法履职,有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市检察机关增强检察履职自觉,牢记检察定位使命,主动适应新形势变化,发挥好检察监督作用。

        着力做优刑事检察。加强立案、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4件5人,纠正漏捕2人,纠正遗漏罪行23人,纠正遗漏同案犯23人,办理我市首例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案件。批准逮捕职务犯罪9件10人,提起公诉13件15人。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抗诉12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发现并纠正监管违法情况2人次。受理被刑事执行人及其亲属控告、举报和申诉17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立案162人,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建议被采纳82件。发现并纠正换押和变更羁押期限通知不及时97人。市检察院办理的刘某某、陈某某交付执行违法的监督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精品案例。

        着力做强做实民事行政检察。受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案件34件,其中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0件,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3件,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0件,行政机关不当履职监督案件1件。审查结案38件(含2018年未结8件),其中提请省检察院抗诉4件(省检察院已提出抗诉3件,1件未结),不支持监督申请23件;提出检察建议8件,被法院及有关行政机关采纳7件。

        着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开展仙女湖生态保护、养殖企业、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食品药品领域、“小区二次供水”及“小区现制现售直饮水”等专项监督活动。排查线索82件,立案81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69件。督促关停和整治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1家,违规养殖场5家,并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督促行政机关责令有关当事人退出非法侵占的湖面1000余亩、清理固体废物3000余吨、清理畜禽养殖企业多年堆放的废弃物约15吨、整改养殖企业4家、关停或拆除污染环境企业6家、整改污染环境的企业4家,作出行政罚款31.5万元,催缴税款586.2万元。

        三、自我革新,催生动力提升检察监督能力

        全市检察机关增强法治自觉,以自我革新为动力,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落实,提高办案质效。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严格执行员额检察官遴选、退出机制,实现动态管理。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制书记员68名,进一步缓解人案矛盾。压实办案责任,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947件。检察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1件,出席法庭12次。按照业务性质、案件类型设置业务部门,两级检察机关均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四大检察”理念落实落地,业务部门与综合部门改革同步,机构改革与完善管理同步,突出了检察机关专业化建设。

        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高度重视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工作,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办理案件474件815人,适用率提升至全省前列,职务犯罪案件认罪认罚适用率为100%。加强工作调度,加大宣传力度,建立通报、约谈制度,积极推动工作落实到位,有效化解社会对立面。

        智慧检务建设稳步推进。先后购置非接触式高速扫描仪和智能卷宗装订机等设备,实现卷宗流转全程留痕,有效节约办案人员时间,提高办案效率。投入500余万元进行办案研判指挥中心建设,紧扣检察实用性,运用大数据,实现内外部信息互联互通、协同共享,着力解决监督难问题。

        四、固本强基,全面从严锻造新时代检察队伍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根本,提升队伍素质,激发队伍活力,严格队伍管理,夯实新时代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根基。

        注重加强思想意识教育。增强政治自觉,确保党的意志在检察机关贯彻不走样。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制定学习计划,定期开展主题党日、党组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上讲台、特色党建及座谈交流等活动,组织高质量调研报告17份,检视问题35个并整改落实。引领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大力实施引才铸才工程。全市检察机关通过招录引进11名干警,优化和改善干警学历结构。加强班子建设,发挥头雁效应,调整充实全市两级院领导班子,改善班子年龄知识结构。市检察院领导班子荣获全市优秀班子称号。加强检察机关人才库建设,选派优秀干警到高检院锻炼,提升检察人员办理疑难复杂和专业性较强案件的能力和水平。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让年轻干部在一线办案和困难环境中磨练成长。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机关作风专项整顿活动,重点整顿考勤纪律、会风会纪、办公秩序、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持续不断地在端午、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开展检务督察。落实检察机关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制度,如实填报记录检察人员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突出问题导向,认真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大检查,整治自身司法不规范的顽疾,逐一查摆问题,集中发力整治,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五、接受监督,增强司法公信力

        全市检察机关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吸引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不定期开展上门走访、邀请视察座谈等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的联系,积极听取意见和建议。邀请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让社会各界深度全面了解检察工作。利用综治宣传、宪法宣传、志愿帮扶等形式,提供法律服务,宣讲法律知识,介绍检察业务,收集群众意见建议。

        积极打造阳光检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302条,法律文书855份,重要案件信息发布76条。积极构建良性检律关系,共接待律师405人次。组织开展各类案件评查活动,评查案件345件。积极发挥检察新媒体宣传阵地作用,精心制作群众喜闻乐见的微信文稿,发布原创性文章173篇,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best365彩票_365直播网APP下载_亚洲365bet检察院制作的微电影《聪明的盗窃犯》获最高人民检察院优秀微电影作品奖。

        各位代表,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有12个集体、45名干警获得市级以上荣誉,在全省公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中市检察院连续两年列全省检察系统第一名,并荣获全省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先进政法单位、全市绩效考评先进单位等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有:一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充分、不平衡,服务大局成效还有差距;二是业务工作存在短板,民事行政监督还显薄弱,尤其是行政检察监督急待加强;三是随着内设机构改革完成,队伍建设面临新情况,专业人才储备不足,廉政风险依然存在。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自觉接受监督,采取有力措施,努力予以解决。

        2020年工作打算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全市检察干警坚决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和省委、市委的工作部署,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司法办案。在做好自身防控的同时,第一时间回归到社区联防联控,二十四小时值班值守,逐家逐户上门排查,不漏一人不漏一户,圆满完成了防控任务,积极捐款捐物4万余元。同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了涉疫情犯罪,共批捕1件1人,起诉4件4人,展现了疫情防控期间的检察风采。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认真落实市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结合检察工作情况,持续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为服务保障建设新余新时代“工小美”新辉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司法保障,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不动摇,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巩固活动成果,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警的终身课题。深化大学习大培训大调研大落实活动,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重要党内制度。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增强服务大局意识。

        二是坚持强化优化法律监督职能,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继续做优刑事检察,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两个监督工作进一步提升。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积极稳妥做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部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加大对民事行政案件的监督力度,严惩虚假诉讼。加强行政诉讼监督,深入推进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活动。开展惠农、惠民、惠企等国家财政补助性“特色项目”专项监督活动,深化公益诉讼工作,扎实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

        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的“六个下功夫”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定》,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服务“三大攻坚战”,深化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积极参与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等活动,推进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严厉惩治扶贫领域犯罪,完善和落实司法救助服务精准脱贫机制。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规定,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认真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妥善化解检察环节的矛盾纠纷,认真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

        四是把握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以更高的标准建设过硬检察队伍。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教育培训、实战竞赛和督查追责,注重培育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加强精英人才培养力度,不断强化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素质能力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努力打造一支过硬检察队伍。同时充分发挥科技对检察工作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大科技投入,加快智慧检务建设。向科技要生产力,利用大数据助推检察工作的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各位代表,追逐梦想,我们勇毅笃行,叩问初心,我们任重道远。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市委工作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只争朝夕,不负韶华,以攻坚克难的勇气、敢于担当的精神、奋发有为的干劲,书写新余检察新画卷,为新余新时代再铸“工小美”新辉煌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

        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及情况说明

         

        一、有关用语说明

         

        1仙女湖生态保护专项监督活动(报告第3页第4行):新余检察机关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共抓长江流域大保护指示要求,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为仙女湖的生态环境治理贡献检察力量。在省检察院统一指挥协调下,萍乡、宜春、新余三地检察机关联合行动,主动与水务、环保、农业等行政机关对接,排查线索55件,立案35件,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1件,督促行政机关责令有关当事人退出非法侵占湖面1000余亩,专项监督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2生态景观林基地(报告第3页第6行):生态景观林基地位于百丈峰林场,占地105亩,由渝水区人民检察院与百丈峰林场共建。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在打击破坏环境类刑事犯罪活动中,树立恢复性司法理念,将涉案当事人自愿交纳补植复绿费交由百丈峰林场用于生态景观林基地建设,较好地解决补植无地、管护无人的问题,目前,生态景观林基地已栽种银杏、桂花、樟树等各类树木5000余株,实现办案效果、社会效果和生态效果的统一。

        3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报告第3页倒数第8行):201810月,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预防侵害幼儿园儿童和中小学学生违法犯罪的发生,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181号)(简称“一号检察建议”)。为确保“一号检察建议”在新余落地、落实,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市检察院联合市教育局召开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座谈会,联合下发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加强检教配合的通知,并制定配合项目责任清单。新余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犯罪,积极开展被害人心理危机干预。以检察建议为抓手,强化校园安全综合治理。

        4女童保护检花团队(报告第3页倒数第6行):以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夏添同志为代表的12名女检察官组成的儿童防性侵公益宣讲队伍。她们利用业余时间,深入学校、社区及偏远乡村,为15000余名儿童、家长、老师开展儿童防性侵课程236场,为普及、提高儿童防范意识,保护儿童远离性侵作出贡献,先后被评为2017年度新余市“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及全市道德模范暨“新余有爱”年度人物。夏添同志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的大型青少年普法宣传节目《守护明天》节目录制,展示了新余检察良好风貌。

        5“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报告第4页第9行):2019年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向全社会庄严承诺:“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建立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随后,“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该项工作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在收到群众来信后,首先要在7日内告知、回复来信群众,该信件已交哪个部门负责审查办理;负责信件办理的部门必须在3个月内办理完毕,并需将办理结果书面告知、答复来信群众;如果3个月内不能办理完毕,也需将办理过程书面告知、答复来信群众,并且以后的每月内都要将办理过程或者进展情况书面告知、答复来信群众,直至办理完毕。

        6公益诉讼(报告第5页倒数第11行):20176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决定,自201771日起,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规定,对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造成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检察机关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职责,如果行政机关仍不依法履行职责,检察机关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修改后的民事诉讼规定,检察机关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支持有关机关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此外,根据英烈保护法的规定,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7诉前检察建议(报告第5页倒数第8行):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诉前程序,即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前,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诉前检察建议是整个行政公益诉讼的重要环节,目的是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之前,先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节约司法资源。同时,提高检察机关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质量和效率,督促行政机关及时纠正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

        8四大检察(报告第6页第9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要求,检察机关要主动适应形势发展变化,深化内设机构改革,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实现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并行发展,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优化。

        9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报告第6页倒数第12行):201810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10员额(报告第6页第4行):是实现检察官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重要基础制度,通过严格控制员额比例,引导优秀检察人才向办案一线聚集,并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公信力。省检察院对全省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检察行政人员员额比例进行总量控制,检察官员额、检察辅助人员员额、检察行政人员员额分别控制在全省检察机关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总数的39%以下、46%以上、15%以下。

        二、有关案例介绍

        1张优敏徇私枉法侦查案(报告第2页第12行):201710月,张优敏在新余市渝水区公安分局特巡警大队任协警期间,经特巡警大队协警廖园斌介绍,结识了在新余市城南西街开设牌九赌场的刘抢根、施浩(均另案处理),刘抢根、施浩为了自己开设赌场的行为免受公安机关查处,提出请张优敏帮助打点特巡警大队方面的关系,张优敏同意了。自201710月至20182月,刘抢根、施浩多次送给张优敏现金、香烟、烟票等钱财,共计价值6万余元。张优敏收受以上财物后,部分用于打点特巡警大队相关人员的关系,希望相关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对该赌场给予关照。并且在此过程中,张优敏多次以电话、微信等方式向刘抢根、施浩透露有关警务信息,以帮助赌场逃避打击,包庇西街赌场。张优敏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包庇西街赌场及有关人员免受查处及刑事追究,为施浩等19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保护伞”。20193月,市检察院以涉嫌徇私枉法罪对犯罪嫌疑人张优敏立案侦查并决定逮捕。20197月,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向渝水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98月,渝水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张优敏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2全市首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建议无期徒刑并被法院采纳案件20196月,被告人康某某因工作琐事与被害人施某某发生争吵,用测温管趁施某某不备击打施某某左侧头部,施某某被殴打后身体出现严重不适,被送至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康某某表示愿意认罪认罚,在其辩护人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意检察机关指控其构成故意伤害罪,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无期徒刑的量刑建议。该案提起公诉后法院开庭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康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通过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提升司法办案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对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3我市首例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案件(报告第4页倒数第4行)19977月,犯罪嫌疑人钟某某、钟某某参与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后潜逃,2019年被抓获归案时已超过20年,超过追诉讼时效,best365彩票_365直播网APP下载_亚洲365bet公安局提请核准追诉。市检察院受理后,层报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另一方面,积极主动组织各方调解。在多方努力下,两犯罪嫌疑人与受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受害人家属出具谅解书,同意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钟某某、钟某某不予核准追诉。通过办理该案,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4刘某某、陈某某交付执行违法的监督案(报告第5页第4行):新余市检察院驻市看守所检察工作中,发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某某、陈某某与李某某聚众斗殴一案,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裁定后,一直未将罪犯刘某某、陈某某的案卷材料移送渝水区人民法院,未将交付执行的法律文书移送市看守所,导致刘某某、陈某某逾期未交付执行刑罚,通过调取有关法律文书,认为构成超期交付执行,通过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督促及时交付执行,取得较好成效,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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