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
营造宽松良好的营商环境,
提升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的能力,
市检察院做了哪些工作?
这场新闻发布会,为你解答,
有哪些干货?一起来看看……
为充分展示我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六稳” “六保”工作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同时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感,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9月28日上午,市院联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余市检察机关服务“六稳” “六保”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市委网信办主任敖卫兵主持,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欧阳峰,市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办公室主任李大勇出席发布会。
发布会上,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欧阳峰介绍了202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六稳” “六保”工作的情况,从凝聚共识,增强服务“六稳” “六保”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依法履职,确保服务“六稳” “六保”工作法治化、秩序化;转变理念,推进服务“六稳” “六保”工作优质化、人性化;强化帮扶,落实服务“六稳”“六保”工作具体化、实效化四个方面详细介绍了取得的成效。针对与会记者提出的如何帮助解决民营企业在民商事活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欧阳峰从前期预防、审查逮捕、审判执行、后期矛盾化解等各个方面作了详细解答;针对与会记者提出的全市检察机关下一步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方面的打算,市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办公室主任李大勇从落实落细服务民营经济检察政策、加大打击犯罪力度、发挥派驻检察室作用等方面进行了具体阐述。
江西日报、江南都市报、新法制报、中国江西网、江西网络台、江西新闻客户端、经济晚报、江西晨报、全球赣商网、 新余日报、新余广播电视台、新余发布、每日新余共十三家媒体应邀出席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指出,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发挥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核心力量,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为“六稳”“六保”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2020年1-8月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55件340人,提起公诉467件680人,重点打击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提起公诉60件74人。
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致力于进一步更新检察理念,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发挥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职能作用,努力为“六稳”“六保”营造宽松良好的营商环境。严格落实少捕、慎押、慎诉理念,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注重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积极复工复产、开展生产自救、努力保就业岗位作为审查判断有无社会危险性的重要考量因素;把民法典中蕴含的产权保护理念贯彻到刑事司法中,对涉企业的案件,慎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措施;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理念,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加强对最高检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指导性案例的学习。
新余检察机关严格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积极畅通与民营企业的联系渠道,在省检察院的领导下,成立了非公企业维权工作办公室,在工业园区设立检察维权中心,充分发挥派驻园区检察室的作用,定期走访企业,及时协调、受理、反馈民营企业诉求,提供法律保障和服务。同时从市场主体内部入手,在做好指控犯罪的同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顺应国际潮流,指引企业做好违法风险防控,帮助企业依法开展刑事合规管理,探索建立健全刑事合规制度,不断增强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避免企业陷入刑事犯罪风险之中。
对于市民关心的一些问题,
市检察院做了回答↓
针对民营企业在民商事活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检察机关怎样帮助解决?
首先,检察机关会强化对诉讼活动的监督。监督纠正涉民营企业的错误裁判,协助解决执行乱、执行难问题,加大对于虚假诉讼案件的监督力度,大力打击通过假官司转移财产的违法行为,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其次,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对于形成时间长、纠葛深的案件,检察机关会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促进案结事了;再者,准确把握刑民界限,慎重处理涉民营经济案件。最后,检察机关会加强与民营企业之间的联系,为企业经营提供法律帮助,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法律课堂、商讨研判等形式,帮助企业防控法律风险。
全市检察机关在下一步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方面有什么打算?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把服务“六稳”“六保”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履职最重要的使命,融入到每一项具体检察工作中。
一是把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服务“六稳”“六保”的重中之重,落实落细服务非公经济检察政策。综合运用打击、保护、预防、监督、教育等方式,找准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关键点、着力点、需求点、落脚点和薄弱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把握整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依法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加大力度惩治各类侵犯企业财产、损害利益的犯罪,依法慎重处理贷款类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严惩危害民营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严厉惩治暴力讨债、欺行霸市、敲诈勒索等侵犯民营企业权益和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权益的刑事犯罪,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依法惩治合同诈骗、强迫交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经济犯罪,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是充分发挥派驻高新检察室、挂点帮扶企业、重点项目结对帮扶作用,定期走访企业,收集意见、建议、相关线索,上报企业诉求、困难,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难题。延伸工作触角,提升服务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的质效,主动服务,拓展服务民营企业方式。释放尽可能多的司法善意,帮助项目、企业渡难关、保经营、稳发展。以非常之力,尽非常之责,全面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