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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检察院机关第七个五年普法规划(2016年-2020年) |
时间:2018-08-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
新余市检察院机关第七个五年普法规划(2016年-2020年)
为“十三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和法治保障,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全面推进法治新余建设,根据新余市法治新余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要求,结合全市检察机关实际情况,制定全市检察机关2016年-2020年普法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公平,净化生产生活环境,打击社会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法治新余建设,为“十三五”时期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进一步加强执法办案监督职能,以打击违法犯罪,宣传典型案例,以及深入人民群众宣传,促使人人知法、人人守法、人人护法,树立人民群众法治观念。 (三)工作原则。立足检察工作,做好检察业务。以检察工作为立足点,开展普法宣传。深入人民群众,以人民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宣传理念、机制、方式方法,更加科学地宣传,确保宣传取得实效。 (四)普法对象。普法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能力的公民,重点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 二、普法任务规划表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成立法治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根据实际及时调整领导小组。 (二)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度,结合检察工作的特点,认真开展公益诉讼、生态检察、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 (三)健全法治队伍。培育既能专业办案又能宜地宜时宣传的检察队伍,同时充分利用未检业务特色,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普法教育工作。 (四)加强后勤保障。将法治宣传经费列入每年的预算,保障宣传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新余市人民检察院 法治建设领导小组 2016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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