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治理关乎人类生存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幸福,为保护辖区的水清岸美,今年以来,新余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紧紧围绕水资源保护,认真落实“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联合市河长办对全市的重点河流、湖泊开展巡河8次,发出督办函3份,已整改1份。
“‘河长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既拓宽了检察公益诉讼的案件来源,又提升了检察监督的效能,有力促进检察机关在河湖治理保护方面的作用发挥。” 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检察官说道。
今年,市检察院在与市河长办联合对仙女湖开展巡湖活动时,发现某地存在违规修建矮圩、圈围仙女湖水域的情况。针对这一问题,市检察院和市河长办联合下发督办函,要求当地河长办督促整改,并将该线索交办辖区检察院。后经检察机关依法监督,相关行政机关已将违规修建的护堤整体拆除,实现湖水连通。
为充分发挥“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作用,市检察院联合市河长办召开了2021年“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专题会议。会议听取了2021年“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落实情况并就下一步如何推进和深化“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进行了讨论和交流。会上,两级河长办签订了《新余市县级跨界河流河长制工作合作协议》,推动了河流跨流域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除此之外,新余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在河湖治理保护领域依法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磋商等方式, 为建设山水美市贡献检察力量。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按照省检察院部署,积极开展“守护鄱阳湖”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共办理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2件,其中涉水资源公益诉讼案件6件,助力相关行政机关强化水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立足检察职能,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加强与河长办的协作,积极开展常态化巡河活动,持续加大对水环境保护、治理和水资源利用等方面的法律监督力度,助推水更清、河更畅、岸更绿、景更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