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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益诉讼简介
        时间:2021-05-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行政公益诉讼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或者有重大侵害危险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行政公益诉讼受理范围如下:

        生态环境领域: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等。

        资源保护领域:主要包括破坏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林业资源、草原资源等。

        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食品安全的案件主要涉及:食品生产和加工,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的生产经营;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食品的贮存和运输等。药品安全指通过对药品研发、生产、流通、使用全环节进行监管所表现出来的消除了外在威胁和内在隐患的综合状态,以及为达到这种状态所必要的供应保障和信息反馈。其内涵可以界定为质量符合标准、不良反应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临床无用药差错和可及性四个部分。

        国有财产保护领域:主要指在国有财产的经营和管理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其常见行为包括非法侵占国有资产,低价转让国有资产,私分国有股权,冒领、挪用财政补贴等。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 主要指在国有土地供应、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收、出让土地使用监管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国有土地资源,侵害国有土地使用权相关权益的行为。其常见行为包括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出让后长时间闲置土地等。

        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保护领域: 主要指公开侮辱、诽谤或其它方式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将英雄烈士姓名、肖像用于商业用途的,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宣扬和美化侵略行为的,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的活动等其他有损英雄烈士形象的行为。

        其他(“等”外新领域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检察机关应积极、稳妥办理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生物安全、妇女儿童及残疾人权益保护、网络侵害、扶贫、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公益损害案件。

         

         

        (二)民事公益诉讼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重大损害危险的行为,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或者法律规定的有关机关和有关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民事公益诉讼受理范围如下:

        生态环境领域: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等。

        资源保护领域:主要包括破坏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林业资源、草原资源等。

        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主要包括1、食品、药品存在缺陷,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2、食品、药品可能危及消费者人生、财产安全,未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未标明正确使用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方法的;对提供的食品、药品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作虚假宣传或引人误解宣传的;3、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等方式,在食品药品安全方面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规定的;4、其他侵害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具有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5其他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具有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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