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检发任字〔2018〕1号
关于转发杨润根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区)院、望城工矿区院、市院机关各部门:
接余常字〔2018〕5号文件,新余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通过,任命:
敖小亮同志为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杨润根同志的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世学同志的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罗小永同志的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新余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5月14日
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2018年5月14日印发
新余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