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检察机关高度重视“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贯彻落实,始终从讲政治的高度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持续推动“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地落细。
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江西省检察机关2022年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予以公布: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5040件。其中,省人民检察院记录报告147件,占比2.9%;市级检察院记录报告714件,占比14.2%;基层检察院记录报告4179件,占比82.9%。全省三级检察院无“零报告”单位。
下一步,我们将把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际行动,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成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抓紧抓实“三个规定”,为全省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优良纪律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