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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湿地日】担当作为破地笼迷阵,公益诉讼护湿地之美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 2023-02-02   作者: 字号: | |

        2022年,因遭遇特大干旱,导致鄱阳湖水域水位暴跌。在鄱阳湖北侧的某旅游城市,游客们发现干涸的湖床中有沉积的长条形网笼裸露出来。经自媒体发布转载,“鄱阳湖地笼阵”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热点,同时也引起了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们的关注,同样作为环湖县区,辖区内沿鄱阳湖区域可能也存在类似问题。该院随即组成公益诉讼专项办案组,结合当地水域环境和渔业资源分布现状,对辖区沿江、沿湖水域地笼问题开展专项检察监督行动。

        办案组深入湖区,通过人工、无人机等方式多次进行实地调查,在部分干涸的堤岸、湖底发现了裸露地笼。经勘查,地笼基本沿堤岸走向呈线型分布,主要用于捕获虾蟹等小型水生生物。现场发现的绝大部分地笼陷于河床中,破口较多,内有大量淤积的河泥等杂物。经测量,起获的最长地笼超过150米。部分地笼内发现尚有被困活体,包括虾、蟹及多种蚌类、螺类生物,另发现若干死亡鱼类。根据实地起获的地笼位置、掩埋程度和破损程度,经咨询专家鉴定分析,此次发现的地笼大部分沉积时间较久,属于残留的废弃地笼。

        按照长江流域禁渔禁捕政策,鄱阳湖属于重点水域,不得从事生产性渔业捕捞活动,且地笼已被国家列为明令禁止使用的渔具。地笼的主要材质是铁框和尼龙绳,极难降解,无人管理的地笼不仅危及水生生物的生命,破坏渔业资源和水生生物多样性,还会导致水质恶化,对水域环境造成污染。
        为切实保护鄱阳湖生态环境和水生生物多样性,积极推动共抓大保护格局,新建区人民检察院贯彻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双赢多赢共赢”的司法理念,及时召开地笼整治磋商座谈会,力求用最快的速度解决问题,改善受损的生态环境。通过磋商,与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局及沿线乡镇人民政府达成一致共识,明确整改措施和期限,齐抓共管鄱阳湖地笼等非法渔具清理问题。
        在检察机关的持续关注下,相关行政机关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四清四无”行动,重点巡查违规垂钓、下水摸(捞、捡)鱼和电鱼等违法行为,并安排专项工作经费64万元,用于清理水域内遗弃的地笼等各种渔具和生产生活垃圾。对问题较为严重的水域,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每天一调度,清理一片区域就上传一片区域的现场视频。本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60余人次、工作人员上千人次,调配挖机20余台次,车辆百余台次,清理湖区废弃网具4000多部,清理多年来沉积地笼逾万米。
        鄱阳湖作为国际重要湿地,不仅自然资源丰富、自然景观独特,而且凭借独一无二的候鸟资源蜚声中外。在做好清理地笼专项检察监督行动的同时,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持续发力,通过磋商、听证、诉讼等多种方式,在强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候鸟保护、鱼类增殖放流等方面积极履职,切实保护社会公众利益。
        在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领域,督促行政机关清理湿地堆放、倾倒的固体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引导公众文明游玩,防止破坏湿地环境。召开听证会和圆桌会议,邀请行政机关、听证员、媒体记者等共同参加,组织多方共同推进湿地资源和候鸟栖息地保护工作。
        在民事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方面,依法向非法捕捞人员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将所得赔偿款用于增殖放流等恢复生态活动。同时,将在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刑事案件线索,与刑事检察部门联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充分体现了南昌市检察机关保护湿地环境、擦亮南昌“国际湿地城市”名片,助力打造美丽江西的坚定决心和务实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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