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及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融合发挥检察机关和税务机关的职能优势,构建新型检税协作格局,切实强化税收司法保障,共同当好国有财产“守护人”,近日,赣州市检察院与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联合会签《关于建立检税工作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全市范围内建立检税监督协作机制,开启了检税合作新篇章。
《意见》强调检察机关与税务机关都是推进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力量,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方面有着共同的目标和责任;深入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加强法律监督、维护税收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断加大检税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强化检税合作联动,为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和税收支撑;确定检察机关和税务机关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推进、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合作共赢的合作原则。
《意见》明确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打击涉税犯罪、强化执法司法衔接、完善公益保护机制、实现部门数据共享、共建人才培养平台等7项重点任务,要求各地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稳步推进,务求实效;重点突破,全面提升。
税收工作关系国计民生,涉及千家万户,不仅承担着重要的经济职能,还肩负着重要的社会治理职能。随着互联网时代、信息化时代的加速到来,对检察机关来说,在打击涉税犯罪、加强涉税法律监督、维护税收领域国家利益等方面,也面临着很多新情况、新课题。
下一步,检察机关与税务机关将以《意见》为指引,通过构建案件信息共享渠道、凝聚宣传合作共识、充分发挥检税双方职能优势,加强涉税公益诉讼案件协作配合,形成税收征管规范有力、法律监督及时有效的良好局面,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