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市贯彻实施《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座谈会暨“公益诉讼江西行”动员会在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荣贵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监察司法委部分组成人员、市直有关单位分管领导及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分管监察司法工作的副主任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贯彻实施《决定》座谈会暨“公益诉讼江西行”启动会精神,通报了《关于开展2022年“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抚州实施方案》,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城管局、市卫健委及市市场监管局等24个单位结合自身职责,围绕贯彻落实《决定》、配合开展好“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市检察院表示,省人大常委会以立法形式出台《决定》,同时部署开展“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为进一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全市检察机关将以此为契机,以更高站位,贯彻落实《决定》,配合开展好“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推动全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市检察院将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和政协支持,加强与各单位的协调联动。同时,充分发挥专家智库、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官助理、公益诉讼观察员及“益心为公”云平台志愿者作用,提高公众参与度。
赵荣贵指出,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决定》的重要意义,要认识到《决定》的颁布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的必然举措,是提升我省公益诉讼工作法治化水平与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必然要求。要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推进《决定》落地见效,全面开展普法宣传教育,配合检察机关开展监督工作,切实加强人大监督,不断提升公益诉讼公信力。要强化协调沟通,切实开展好“公益诉讼江西行”抚州活动,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构筑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突出依法依序,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