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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升检察建议质效 助推平安江西建设”典型案例
        新闻来源:《江西检察》2022年第5期   发布时间: 2022-04-18   作者: 字号: | |

        “提升检察建议质效 助推平安江西建设”典型案例

        目录

        1.省人民检察院就固体废物监管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2.省人民检察院就寄递渠道禁毒管理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进寄递安全治理

         

        3.某市检察院就森林失火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促进加强森林资源保护

         

        4.某县检察院就车辆非法营运监管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5.某县检察院就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减少和预防农村交通事故

         

        6.某县检察院就银行卡管理问题制发检察建议

         

         

        不要让固体废物污染我们生存家园

        省人民检察院就固体废物监管问题制发检察建议

        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党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良好生态环境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为进一步巩固拓展全省打击固体废物违法犯罪成果,省人民检察院针对开展相关联合专项活动及办理涉黑恶案件过程中,发现全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与相关单位进行座谈交流,共同查找分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管薄弱环节、监管难点,并提出下一步对策举措。

         

        20211129日,省人民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对全省检察机关起诉的污染环境犯罪案件进行分析,指出对固体废物产生企业监管存在薄弱环节,如部分基层生态环境部门对企业固体废物的数量、流向及处置情况开展核查、掌握、监督纠正不及时,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合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对跨行政区域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需持续加大打击力度、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还不够紧密等,建议加强对产废企业的监督管理,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探索区域联合执法及重大案件提级办理机制,进一步加强生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相关单位书面回复采纳检察建议,并立即开展整改工作,组织6个检查组对全省11个设区市80余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30余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建立问题台账并移交地方督促整改,指导涉危险废物企业做好规范管理;与其它单位联动,强化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与运输车辆轨迹GPS对接,实现全程留痕的危废转运机制;着手制定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行动方案,强化部门协作;落实与周边省份签订的危险废物跨省非法转移联防联控合作等工作机制,加强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环境监管;与检察、公安机关建立跨区域案件提级查办和重大案件会商机制,落实办理涉嫌环境污染刑事案件联席会议、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移送立案31起,形成高压严打态势。

         

         

         

        禁毒筑牢物流寄递防线

        省人民检察院就寄递渠道禁毒管理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进寄递安全治理

         

        毒品是人类公害,禁毒工作关系国家安危和人民福祉。利用寄递渠道实施贩运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目前呈现上升态势,办理这类案件往往存在溯源难、收集固定证据难、风险隐患点多等问题。为有效遏制寄递渠道涉毒问题,堵塞管理漏洞,促进寄递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省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对近年来办理的寄递毒品犯罪案件情况梳理汇总,发现全省寄递渠道涉毒案件多为跨省接收涉毒包裹,涉及寄递企业范围广、毒品种类多、作案手段隐蔽,寄递行业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寄递安全监管与行业发展形势不匹配;二是部分寄递企业安全制度执行不到位;三是部分寄递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不足。

         

        省人民检察院认真研究寄递行业管理规范,实地走访,就寄递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进行深入调研、交流座谈,确保检察建议能够紧贴实际,可操作性强。2021年11月24日,省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增强寄递安全监管履职能力,加大寄递安全管控力度、完善寄递渠道禁毒协作机制、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能力。

        相关单位书面回复采纳检察建议,并迅速安排部署,成立工作专班推动整改落实,印发落实检察建议书的通知至全省各市管理部门,结合“寄递渠道禁毒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就加强寄递安全监管、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培训宣传等工作逐一分解,细化落实举措,确保检察建议落地见效。一是严格行政执法,联合各级禁毒部门开展现场督导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实名收寄和收寄验视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禁毒专项检查,共检查企业562家次,发现报告涉毒线索9件,立案7起,罚款14.2万元。二是密切部门合作,与禁毒部门建立常态化联络和信息共享机制,研判形势,联合办案。南昌市管理部门已根据缉毒部门提供的线索,立案6起,共罚款3万元,责令停业整顿企业1家次;九江市管理部门根据禁毒支队移交的涉毒案件线索,对涉案企业立案调查,对企业和当事人处罚款11.2万元。各市管理部门查处其他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的企业,共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3份,督促企业开展内部责任追究17次,处罚工作人员3名。三是强化宣传培训,与禁毒部门开展联合培训,邀请禁毒干警进基层开展专题授课,督导企业将《禁毒法》《江西省禁毒条例》以及毒品、涉毒制品辨识等知识作为新入职员工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各市管理部门赴企业开展专题巡回宣讲,全省管理部门单独组织禁毒知识培训16次,联合侦查机关组织开展培训24次,企业自发组织培训205次,切实提高从业人员识毒禁毒能力。

         

         

         

         

        严防森林火灾 共护绿色家园

        某市检察院就森林失火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促进加强森林资源保护

         

        森林失火案件的发生造成森林资源重大损失,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20182020年,某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森林失火犯罪案件273279人,每年案件数量分别是141144人、4243人、9092人。某市检察院对近三年来办理的森林失火案件进行了汇总与梳理,并深入乡镇和有关单位,对森林失火犯罪案件开展专题调研,发现全市森林失火案件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区域分布存在差异,少量案件过火林地面积大;二是案发时间主要集中在每年的11月至次年的4月;三是涉案人员多为中老年人和文化水平不高的村民;四是案发原因主要集中在焚烧杂草、扫墓祭祀或乱扔烟头;五是多数行为人无赔偿能力,不仅严重破坏了森林资源,且山林所有人受损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某市检察院深入剖析引发森林火灾的原因:一是防火意识不强、麻痹大意和过于自信是引发火灾的主观因素;二是传统耕作和祭祀风俗影响是火灾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三是职能部门监管缺位是火灾发生或造成严重后果的重要原因。

         

         

         

        2021年6月11日,某市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进一步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能力,全面加强野外用火综合治理,加强对森林灭火防火工作落实情况的指导督促,加强对森林火灾损失赔偿的监督。

         

        相关单位书面回复采纳检察建议,认真分析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全市森林防火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生物防火林带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鼓励引导森林经营主体主动建设生物防火林带;二是加强巡山护林,加强对护林员的管理监督,督促森林经营单位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半专业队伍,针对森林火灾风险普查能力建设进行培训;三是加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对留守村民、旅游踏青人群等宣传,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活动;四是对重点区域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野外用火巡查;五是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全市林长制和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适时开展明察暗访;六是主动协调其它单位集中会商,研究防火灭火相关工作。

         

         

         

        打击“黑车”非法营运,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某县检察院就车辆非法营运监管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非法营运车辆安全隐患大,破坏交通营运市场秩序,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某县检察院办案中发现,县城内存在黑车运营情况,干扰和破坏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秩序,非法营运过程中因抢道、抢位、抢客而引发争吵、打斗时有发生,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甚至造成严重暴力刑事案件,对乘客人身安全和社会治安均构成重大威胁。

         

         

        某县检察院认真梳理分析近年来该县因非法营运引发的相关案件,在高校门口以及县汽车站、公交站等地摸排情况,与有关部门沟通交流,分析非法营运的产生原因,梳理掌握当前非法营运活动的打击难点,分析该类案件反映的交通运输领域监管漏洞。20211029日,某县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加强对打击黑车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重点区域和时段整治,畅通举报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对重点区域黑车进行打击处理。

         

        相关单位书面回复采纳检察建议,并立即部署整治工作。一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二是畅通举报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在微信公众号开设专项整治专栏,利用宣传车在全县重点范围播放通告,面对面发放宣传单,在高校、汽车站等地悬挂横幅,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分层次、全方位宣传专项整治行动。三是着力加强重点区域和时段整治,分三个组对县城重点区域、各乡镇开展执法行动,查扣多辆非法营运车辆,并给与相应的行政处罚。加强日常巡逻,每周组织执法人员上路巡查。四是加强与其它单位联系,出台《道路旅客运输领域打非治违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形成打击合力。

         

        收到整改落实情况回函后,某县检察院对落实情况进行效果评估。前往非法营运车辆较多的地域,查看宣传情况,是否张贴明显标志性宣传彩页、横幅,并在微信公众号查看相关推送;了解专项行动整治情况,查阅执法档案,了解行政处罚等惩治效果;跟踪《道路旅客运输领域打非治违联合执法工作制度》落实情况;深入摸排,实地了解治理后县内旅客运输车辆运营情况。从核查情况看,相关单位监管力度明显加强,违法行为惩戒力度持续加大,预防、惩治非法营运的作用不断凸显,全县非法营运明显减少,客运市场秩序取得根本性好转,较好地改善了当地交通运输环境,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某县检察院就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减少和预防农村交通事故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关广大农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2021年1月至11月,某县检察院共受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30件,其中,9件为一方当事人无牌或无证驾驶,占30%;13件涉案车辆类型为二轮摩托车或依法不能上路行驶的二轮、三轮助力车,占43.3%;23件交通事故发生路段均在乡镇、农村道路,占76.7%。某县检察院通过查阅卷宗和实地走访,查找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漏洞。

         

        20211126日,某县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加强对机动车、机动车驾驶人和驾驶人证照的审查,加大路面巡查力度;加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动态巡查、流动执法,不定期开展夜查夜巡,以高压态势,震慑和警示无牌无证、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同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道路如乡村公路出口和危险路段建立减速带,设置醒目的交通安全标志,进一步减少事故发生率;加大宣传力度,制发适合县情的宣传资料及宣传音频、视频发放到各乡镇、各村,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岗安全专题宣讲,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宣传,提升农村居民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

         

        相关单位书面回复采纳检察建议,并采取了有力措施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深入开展农村交通秩序整治,在19个乡镇开展农村地区交通秩序整治,严肃查处假牌套牌、无牌无证、不戴头盔等一大批交通违法行为,使农村地区交通违法得到了遏制;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对辖区内村镇路段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通报当地党委政府,积极落实整改治理。同时建立交通安全隐患台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督办督促整改;深入乡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作通俗易懂的宣传手册,在乡村及当地学校等开展宣传,在各个乡镇圩日到农贸市场向村民宣传一盔一带等政策。此外,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微信公众号平台等渠道曝光道路违法行为、开展道路安全宣传教育,提升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风险。

         

         

         

        斩断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涉银行卡犯罪利益链条

        某县检察院就银行卡管理问题制发检察建议

        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以下简称“两卡”)用于电信网络诈骗及其他相关违法犯罪活动问题突出,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侵蚀社会诚信根基。自2020年10月至2021年10月,某县检察院共办理涉电话卡、银行卡犯罪案件62件86人,占该院同期办理案件数量的23.69%,且持续呈现上升趋势。

         

        某县检察院通过对上述案件进行系统梳理,发现相关单位在预防两卡犯罪以及对辖区内各金融机构监督管理不严格、机制建设不完善、宣传引导不到位等问题。为进一步斩断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利益链条,遏制涉银行卡犯罪的高发态势,20211025日,某县检察院向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加大对各商业银行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银行网点要仔细核对新办卡客户的信息,询问开卡用途,告知客户仔细阅读风险提示书以及《通告》,并要求客户签字确认;进一步发挥监督职能,督促各商业银行进一步强化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建立健全异常交易监测和风险预警防控系统,加大对存在异常交易账户的检测力度,对发现的异常情况线索,及时整理并报送侦查机关开展大数据分析、排查和研判;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侦查机关、通信管理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沟通协作,逐步实现跨区域、跨部门的数据共享、业务协同,避免犯罪分子利用监管漏洞、信息壁垒等实施两卡犯罪;针对重点领域、特殊群体,特别是老年人、大学生群体做好警示教育,普及非法开办、贩卖银行卡及账户的严重危害和法律责任,提高公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反诈骗能力。

         

        相关单位书面回复采纳检察建议,并积极制定相应工作方案进行落实。开展账户排查,指导辖区银行机构持续开展存量账户排查,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一人多户、长期不动户、睡眠户排查清理,并对断卡行动以后开立的银行卡,逐户进行电话回访倒查,对异常账户采取限制非柜面业务等控制措施;强化账户管控措施,督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执行账户管理相关规定,告知客户风险提示和五部委《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惩戒治理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严把账户开立质量关;优化研判策略进行严防严控,多次下发风险提示,指导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调整防控策略,重点排查同一时段、同一乡镇开立行账户,及时控制非柜面业务渠道,适时动态调整防控策略,不断提升打击力度;建立协同机制,形成账户风险监管合力。内部加强与反洗钱、征信等部门合作,外部加强与公检法、银保监等部门协同,进一步深化与市场监督、工信、税务部门的合作,提高信息共享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持续宣传引导,提升公众法律意识,利用网点内多媒体设备播放反诈短片,进一步加强对办卡、补卡、重新激活账户客户的法律责任提示。利用接种疫苗和春节务工人员返乡等时机,向接种人员和农民工宣传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知识,切实提高社会公众依法使用银行卡的意识。

         

        收到被建议单位的书面回复后,某县检察院开展回访工作,评估检察建议落实效果。经有效整改,辖区内商业银行各网点均能够切实履行开办银行卡的核查和告知义务,并且逐步完善异常交易监测和风险预警防控机制,为遏制涉两卡犯罪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通过对涉两卡犯罪案件进行动态分析,辖区内涉两卡犯罪案件从占同期案件的23.69%下降至19.49%,且涉两卡犯罪嫌疑人数量明显下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来源:江西检察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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