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1日,县检察院接到线索,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二标段湖坵村工程完工后,当地村民反映存在部分工程改造不到位,影响土地种植条件,致使农田荒芜问题。经审查后认为符合行政公益诉讼立案条件,立即成立办案组开展调查。通过无人机航拍、实地核实、调查询问、走访工程监理公司以及调取施工合同、设计图纸、验收报告等调查核实方式查明:best365彩票_365直播网APP下载_亚洲365bet2017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杨桥镇湖坵村工程建设中,存在部分工程未按施工图纸施工、工程质量存在缺陷等问题。
县检察院认为县农业农村和粮食局怠于履行牵头、协调、督促及监督管理职责,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为确保国家专项资金利用落到实处和不影响来年春耕生产,遂于2019年12月2日依法向县农业农村和粮食局发送诉前检察建议,建议暂停支付2017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余下工程款;督促施工承建方按照相关要求对湖坵村存在缺陷的工程进行修复,不能修复的应拆除重建;对全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开展“回头看”活动。
县农业农村和粮食局收到诉前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邀请承办检察干警与村民代表、施工承建方一起到项目现场核实工程所存在的质量问题,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了回函整改:一是对项目工程款拨付情况立即进行梳理,在不违反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对二标段余下工程款采取严管严控措施,并约谈该标段施工承建方负责人;二是在湖坵村村委干部的配合下,将项目施工中发现的问题一一摸清并列表,至2020年1月上旬,湖坵村工程所列的6个问题已全部销号整改;三是对14个项目村按照“一个标准、一套动作”开展“回头看”,共计查找出22个问题并及时整改到位。同时,该局还主动邀请承办检察干警现场查看检察建议落实整改情况。
该案的成功办理,体现了检察机关依托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将公益诉讼工作融入农村发展大局,回应群众关切,促进农业节水增效,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和助力脱贫攻坚,并通过提升检察建议质量增强其刚性,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