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下午,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对许某某申请行政诉讼监督系列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全国人大代表张国新,省人大代表、省级人民监督员左北平,省政协委员刘良欢等3人受邀担任听证会听证员。申请人许某某委托代理人毛某某、被申请人南昌市人民政府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会。
许某某因其位于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管委会凤凰洲管理处的房屋被强制拆除,分别以不服南昌市政府作出的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行政复议决定,要求确认南昌市政府作出的《办理情况的复函》、强制拆除其房屋行政行为违法等事由,先后提起多起行政诉讼。上述案件有的因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被法院裁定不予立案或驳回起诉,有的因被告不适格被法院裁定驳回起诉。许某某不服法院生效裁判,向省检察院申请监督。
听证会上,省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出示了调查核实的有关证据。双方当事人逐案分别阐述了申请监督理由、答辩意见。听证员紧扣案件争议焦点如被申请人不受理行政复议决定是否合法、申请人的诉求是否属于信访事项等,有针对性地询问了双方当事人。
经集中评议,听证员认为
本次许某某申请监督的系列行政诉讼案件,法院裁判并无不当。听证员指出,多年来,申请人在维权中没有以适格主体为被告就房屋拆除补偿提起诉讼,建议申请人回归房屋拆除补偿这个实体问题,在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基础上,与相关政府平等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后依法起诉。
为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听证会结束后,承办检察官组织申请人与强制拆除其房屋的行政机关,就案件涉及的实质性行政争议即房屋拆除补偿问题进行协商。双方表示感谢听证员和检察官付出的努力,真诚接受建议,下一步将按照实事求是、合法合理原则平等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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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欧阳晶
文字: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
图片:黄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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