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中旬,省检察院组织12个督导检查组,对全省各市分院及部分基层院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经党组会议审议后,向全省检察机关发出了通报。
通报指出,2016年底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推开以来,各市分院和基层院都能高度重视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认真落实中央、省委、高检院和省院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特别是在全省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研讨班结束后,各地能够认真学习贯彻田云鹏检察长在研讨班上的辅导报告精神和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各项举措落实落地。但是,各地的改革举措还不完全到位,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问题。
通报强调,各级检察院要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始终,引导全体检察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从讲政治的高度正确认识和理解改革,坚决拥护和支持改革,积极投入和参与改革,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要进一步强化整改落实,逐条对照本次通报内容,举一反三、查漏补缺,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取得明显成效。上级检察院要加强督导检查,指导和推动下级检察院落实整改与深化并举的要求,确保司法责任制改革各项措施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