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省检察院印发了《江西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方案》。方案从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深化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改革、深化省以下人民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统筹推进各项检察改革、运用现代科技助推司法改革、积极稳妥落实其他改革八个方面,紧紧围绕中央、高检院和省委的改革决策部署,坚持整改与深化并重,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全面推动各项改革取得新成效。
方案就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坚持正确方向。各级检察院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进。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各级检察院检察长要亲自担任“施工队长”,切实做到重要改革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察,确保改革取得实际成效。三是注重改革创新。各级检察院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坚持因地制宜,注重改革创新,努力探索改革的特色和亮点,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宝贵经验。四是强化督促检查。上级检察院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督导检查,指导和推动下级检察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高检院的各项改革政策措施。